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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挑战杯”全区老员工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章程

发布日期:2015-03-19    点击:

   “挑战杯”全区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员工联合会主办的老员工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高等学校在校员工可以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

参赛资格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作品申报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员工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员工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员工。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7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医学等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续分别对应本、硕、博申报。    

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从该参赛学校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三等奖分值的双倍分数,同时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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